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4/2/3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4163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四次会议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23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兴国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州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楚雄州委的领导下,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四个机关”定位,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楚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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