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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对我州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

  9月21日至10月10日,州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人大代表及法工委委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正荣的带领下,对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汇报。检查组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施行以来,我州成立了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州、县(市)、乡(镇)三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工作机制,并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纳入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州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成效明显。
  检查组深入楚雄、禄丰、南华、牟定等县(市)的乡(镇)及村委会,走访汽车修理厂、客运站,与部分驾驶员座谈,并听取了工作汇报。在反馈会上,江正荣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贯彻实施以来,州政府高度重视,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职,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服务群众”的基本原则,以普法宣传、严格执法、综合治理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对下一步的工作,江正荣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能;强化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道路交通执法水平;加强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州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楚雄日报社 赵文丽)


来源:楚雄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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