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日期:2018/7/17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5102 

 

2018629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陆绍林所作的《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调整方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调整方案》,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会议同意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对法制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中立法进程的建议,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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