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楚雄州2022年全州和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2023年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的决议
(2023年6月27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张建军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楚雄州2022年全州和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2023年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对《楚雄州2022年全州和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2023年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2022年全州和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2023年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楚雄州2022年全州和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2023年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