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魏炜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2年8月30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魏炜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