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聚焦公益诉讼 回应社会关切

作者:徐志明 日期:2022/7/6 9:58:00 来源:禄丰市人大常委会 点击:9536 

公益诉讼制度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后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对“一府一委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依法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也便顺理成章地成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事项,是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应有之意。禄丰市人大常委会正是从这一高度出发,把依法监督公益诉讼视为自己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切实采取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多措并举释法义

公益诉讼是一项关乎民生涉及社会主体较多的诉讼制度,具体是指特定机关或社会团体,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通过审判来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进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活动。从这一概念并结合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不难看出,公益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类型包括污染环境、侵害不特定多数人合法权益等侵权案件,提起诉讼的原告不要求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法定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定机关和有关组织起诉的情况下,也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在起诉时,对证据的要求只须能证明侵害已经发生或具有侵害风险即可等等。诸多方面都与传统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有所区别,加之这一诉讼制度的确立时间不长,社会知晓程度还不高,因而向广大社会公众开展法律释义就显得非常必要,否则广大人民群众就不知道公益诉讼是怎么一回事,也根本谈不上寻求这一方式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从这一实际出发,市人大常委会在召开相关会议、开展法制讲座等工作时,都将学习宣传公益诉讼制度列入议程,还一度要求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的工作报告附页中附载公益诉讼的内容,要求司法机关将公益诉讼制度列入法律普及内容,在开展市、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时,组织学习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材料,还在各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等人大工作活动阵地中制备有关公益诉讼制度的书籍资料,供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查阅了解。

广开言路听民声

市人大常委会明确要求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在开展调研、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或其他工作时,不论是常委会领导、其他干部或职工,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群众期盼,听取群众呼声。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之家、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工作站、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相关单位和企业的代表联络室在接待人大代表、接待人民群众、收集社情民意时,虚心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甄别所反映情况的正面和负面效应,作好归纳整理,形成书面材料,按层级分别作好交办、督办和反馈。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在出席、列席、旁听各类会议时,要事先结合会议议程做好调查研究,充分做好发言准备,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出席人民代表大会时,提出有价值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交由大会研究处理。

聚焦热点列议题

2022年是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新一届常委会高度重视之前历年收集的社情民意处理情况,经集中归纳后发现,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文物保护等领域的事关公共利益的问题群众都比较关注,是当前社会的一个热点,而这些问题要么可以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解决,要么可以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方式解决。面对这一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法监司工委提出建议,党组和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入年度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用实际行动切实加强辖区内的法律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多方合力做调查

在听取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联系政法工作的副主任带队,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监司工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和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调查组,深入高峰乡、碧城镇等乡镇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2020年、2021年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实现了对全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检察规律,坚持以办案为抓手,担当作为,主动履职,扎实、规范地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全面掌握。

集思广益撰报告

为了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问题,撰写出高质量的报告文本,市人民检察院几易其稿,将报告文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听取意见和建议,定稿后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提交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20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4+5”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7件,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件;办理涉及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文物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件,扎实、规范推动了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极大地保护了公共利益。

有的放矢强跟踪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后,针对目前全市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作出审议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公益诉讼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围绕中心,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积极沟通,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增强素质,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并要求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审议意见,在规定时限内抓好整改落实,并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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