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聚焦民族团结进步 助推示范区建设

作者:季永兴 日期:2022/6/27 15:22:00 来源:大姚县人大常委会 点击:6955 

近年来,大姚县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人大实际,凸显人大特点,较好地助推了大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2021年末,大姚县获评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强化宣教,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向心力。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强化示范区建设的政治自觉;以法律大讲堂、学法竞赛等为载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法律法规学习,强化示范区建设的法治理念;以机关道德讲坛、社会文明实践等为载体深化“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示范建设人大实践;确保各族干部群众在推进示范区建设上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成果同效。

监督发力,擂响民族团结进步新战鼓。强化法律监督,审议通过大姚县“八五”普法规划,学习宣传好示范区建设相关法律,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对《宗教事务条例》12部等法律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依法开展。强化工作监督,以审议专项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围绕县委工作中心,对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环境保护等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持续监督问效;围绕群众关切,对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常态化监督;围绕民生福祉,在就医、就学、养老、托幼等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事项监督上久久为功;助力示范区建设整体推动、系统构建、合力建设。强化部门工作评议,先后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11家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监督被评议单位贯彻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领域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深化示范单位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添砖加瓦。

代表用心,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实践。在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分别占51.74%和52.32%,高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少数民族的民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家、站、室”建设,出台《代表小组活动指导意见》,落实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将代表活动办成宣讲政策、集中民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过程。近年来,共督办议案11件,代表建议1127件,各族群众示范区建设方面的合理诉求在议案、建议督办中得到较好解决落实。全国、省人大代表罗珺的彝绣作品《桌旗》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杰出手工艺品徽章”认证,她成立的大姚县咪依噜民族服饰制品有限公司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广大妇女发展彝绣产业,绣花针绣出了新天地,人大代表在示范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机关用情,作出民族团结进步新表率。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将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建设融入四个机关建设,在政治机关建设中强化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在权力机关建设中维护少数民族民主权利,在工作机关建设中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在代表机关建设中服务好各族人民群众。坚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与人大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共创共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机关文化长廊建设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设“中国梦—— 我的民族梦”专区,以中国梦引领民族梦。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用项目工作法推进机关示范单位创建,将创建责任分解到月份、到委室、到个人;用实典型引路法,持续开展“好代表”评选,定期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委室、模范家庭、模范个人。推进活力机关建设,促进各民族干部职工交往交流交融,弘扬了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人大机关州级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得到巩固,正在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单位。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大姚县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成功创建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先后获评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云南省美丽县城等多项殊荣,示范区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全县各族人民。在赵家店紫丘新村,从铁锁七棵树搬来的93户306人傈僳族移民实现了一步跨千年的飞跃,住上了新房子、有了新产业、过上了新生活、跟上了新时代!在县城小康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49户1178人各族搬迁群众融入新型城镇化浪潮,开启了全新的生活模式,奏响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新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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