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日期:2017/7/12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7657 

(2017622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强化履职保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当事人自觉履行判决裁定的主动性,增强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法院执行的自觉性。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强化队伍管理,提升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严格要求与热情关怀相结合,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对干扰阻碍司法活动,威胁、陷害、侮辱诽谤、打击报复、暴力伤害干警及其亲属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积极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财、物保障,为干警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有效遏制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二、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执行体制改革,继续抓好以分段集约执行为主的执行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案件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多措并举推动案件质量管理精细化,将工作重心放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上,为案件的有效执行提供坚实的基础。加大诉前诉中的财产保全措施力度,使审判程序着重于审,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立足于执,缩短、压缩恶意藏匿、转移财产的时间和空间。注重调解工作,试行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人民陪审员“坐班”调解、法官庭前调解的“三屏障”调解机制,促成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缓解执行难。

三、强化执行实施机制,确保执行的效果。结合执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执行活动,通过分阶段、分类别、不定期开展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行动,强化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力度。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衔接管理制度,加大各部门对执行工作的协调、互助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

四、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创建执行工作综合治理新格局。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坚持法院重大执行事项、重大工作部署向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时汇报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政治优势,排除执行阻力和干扰。整合社会力量,实现信息共享,从法律、经济、政治、舆论等各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布下天罗地网,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统筹协调,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威慑力,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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