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至19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绍文率执法检查组深入大姚县、永仁县开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对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州实施《条例》情况,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李绍文指出,自2010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重要指示精神,全州交通运输条件得到历史性改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加强改进:一是条例的宣传力度广度不够,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爱路护路意识还有待增强;二是基层执法机制不顺、力量薄弱,部分地区效果不明显;三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缺口大,隐患不少;四是《条例》需适时修订。
州人大民族委、州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