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2021/12/31 10:05:0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28870 

(20211230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在楚雄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22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关于修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的决定(草案)选举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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