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修正工作正式启动

作者:文:李学安 图:纳飚 日期:2021/6/11 8:17:00 来源:州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点击:41112 

6月10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修正工作启动会议召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彝族医药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自2018年9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州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彝医药工作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彝医药事业的发展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打造“中国彝药之乡”为目标,制定并出台了系列有利于彝医药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为保障和促进全州彝医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我州制定的《条例》与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处罚幅度不一致,缺少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内容,需修正完善。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条例》修正工作小组副组长李怡出席会议并强调,《条例》的修正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的系统性工作,《条例》修正工作已经列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和州人大常委会的年度立法计划。就高质量做好《条例》修正工作,李怡要求:一是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条例》修正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要始终坚持修正的质量,针对彝医药在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上位法的规定,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到位,努力使我们修正的《条例》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真正实现良法善治;三是要始终坚持修正的精细化,在《条例》修正工作中要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四是要始终坚持修正为民,积极回应和解决彝医药工作中与群众生产生活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真正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借鉴,深入开展调研,注重协调配合,强化服务保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好《条例》修正的各项工作任务。

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条例》修正工作小组副组长张竣珲主持会议,《条例》修正工作小组成员、《条例》修正工作小组办公室以及起草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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