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俊杰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