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2020/12/31 17:49:0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6351 

 

(2020年12月29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楚雄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2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授权楚雄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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