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民法典》】牟定:“先”字当头

作者:刘 海 日期:2020/9/2 14:43:00 来源:牟定县人大常委会 点击:11239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人心,走进群众心里,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先”字当头,全面学习宣传民法典。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民法典》颁布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5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关于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的相关决定,确保思想上行动上与时俱进。机关干部围绕民法典学习进行专题交流,为全面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奠定了坚实基础,做到学习宣传上率先垂范。

二是坚持深化学习,学懂弄通先行一步。为全体干部免费订阅了民法典书籍;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学习宣传《民法典》普法工作计划,坚持以案释法,通过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逐一对涉及的法律条文进行解读;坚持普法与交流同步进行,关联的新旧法律对比解读同步进行,做到学懂弄通上先行一步。

三是坚持躬身实践,学习宣传奋勇争先。坚持做学法、尊法、用法的忠实践行者,以“四万三进”即“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及“政策宣传进企业、政策服务进企业、政策兑现进企业”为抓手,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人居环境提升主阵地、挂联党组织战斗力提升一线等具体实践中,全面强化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注重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职能,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牢牢抓在手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发挥好“小蜜蜂”宣讲骨干的作用,全面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做到学习宣传上奋勇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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