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龙秀英 李洪翠 日期:2020/7/6 15:54:00 来源:永仁县人大常委会 点击:1442 

近日,永仁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城区清真寺、基督教堂、方山静德寺、永兴清真寺,与寺院负责人详细了解宗教事务管理、宗教场所建设、宗教活动开展、宗教财产保护等相关工作。

执法检查座谈反馈会上,县人民政府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形势更趋复杂严峻。县人民政府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定期研究分析宗教工作形势,切实解决宗教工作和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持续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尽责,确保条例的全面落实。

二要加大对《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力度。要增强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对《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对《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政策的宣传,为《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物的能力;要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的培训力度,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依法从事宗教活动,坚决防止和低制非法宗教势力的破坏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政府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宗教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提高新形势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县宗教关系和顺。

四要统筹协调、综合治理。要坚持管建结合,完善与民政、公安、城管及乡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凝聚统战部门和宗教工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形成共治格局。要依法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宗教领域内存在的问题,有效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确保宗教活动依法进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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