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四次学习

作者:文:章 钊 图:周 颖 日期:2020/7/3 15:55:00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点击:1097 

6月30日至7月1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0年第四次学习,重温《共产党宣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四篇重要文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决定》,省委陈豪书记在楚雄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文本。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任锦云主持7月1日上午集中学习研讨时强调,要学好用好《共产党宣言》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奋力争创常委会机关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力支持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断提升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依法保障民族团结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法治建设的先行军作用,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发挥人大职能优势,推动省委陈豪书记在楚雄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落实落地,不断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秘书长,机关党组班子成员等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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