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6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俊杰所作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