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至17日,根据预算法和云南省经济工作监督条例、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的规定,州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楚雄彝族自治州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初步方案、楚雄彝族自治州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步审查座谈会,州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楚雄城区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州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专家库专家、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分别出席相关座谈会。
在听取州发改委、州财政局负责人分别作楚雄彝族自治州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初步方案、楚雄彝族自治州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编制说明后,与会人员审查认为,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着力抓实“六稳”工作,深入实施“1133”战略,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2019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较好,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财政收支目标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三个统一”、“六个充分体现”、“两确保三高一”的要求,预算草案和计划草案总体可行,为完成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所制定的工作措施具体可行。
会议要求,州发改委和州财政局要认真梳理、吸收和采纳初步审查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州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预算草案和计划、财政报告。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应根据初步审查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及时反馈给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研究办理,并对计划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形成审查结果报告,为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计划、预算草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