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15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的意见

日期:2017/6/21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971 

2016831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审计局局长刘平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2015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审计重点,拓宽审计领域。全州审计机关要以完善财政政策和规范财政管理为目标,紧紧围绕财政资金的收支与管理使用这条主线,突出加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认真总结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的经验,不断拓宽审计监督领域,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深入推进制度化建设,切实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对待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肃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制度,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依法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成果运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对历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重点查找制度缺陷,不断加强审计管理法治建设,制定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明确各预算单位一把手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的相关责任,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究的方式、种类、程序和相关监督部门的职责,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继续推进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以公告为常态,不公告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在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告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的范围,广泛宣传审计整改的典型,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共0条评论

已关闭

本类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