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日期:2019/1/1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4955 

 

20181229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兴国副州长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为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加大龙川江水环境保护治理力度。龙川江水环境保护治理,是加强龙川江保护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关系我州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龙川江水环境保护治理作为我州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打破县市区域界线,强化统一规划布局、监管和考核,落实流域县市及乡镇村组保护管理责任,加大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力度。在保护治理过程中,防止“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切实提高龙川江水环境综合监管水平和保护治理实效。

二、加大投入,加强龙川江水环境保护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沿岸乡镇村社“一水两污”环保设施和沿岸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城镇扩建必须严格规范地下管网布局,不得出现新的雨污混流现象。对龙川江全流域保护治理和科学利用进行整体规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开发利用龙川江水资源,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多渠道筹融资,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保护治理。要尽快完成龙川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立标定界,设立警示牌。

三、多措并举,加强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按照全面推进河长制要求,健全上下游共治、水岸同治、多部门联治、社会群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严禁在河道内倾倒垃圾、污水。持续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同时加大秸杆、粪便和化肥等污染源治理,支持鼓励林业碳汇交易和大力发展秸杆、粪便产气发电等环保治污产业,积极探索和建立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长效机制。

四、突出重点,克期实现西观桥断面水质达标任务。要突出重点难点,加大重点河段、水库的污染防治力度。要扎实推进西观桥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楚雄市和南华县城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加快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强化控源截污,达到城市污水应收尽收;加快楚雄、南华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和楚雄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快生态湿地建设和河道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上述综合治理的主体工作任务应当在2019年底前完成,确保2020年克期实现西观桥断面水质达标任务。

五、依法监管,加强《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全面落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州、县市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龙川江保护管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依法维护好龙川江河道正常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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