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促进我州彝医药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周兴国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公布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8/9/26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9683 

——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公布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

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周兴国

(2018年8月31日)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是《立法法》授予自治州(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后,我州制定的第一部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是省人大批准的第一部彝族地方医药管理法规,也是我国第一部彝医药方面的立法,在我州医疗卫生乃至全省民族医药法制建设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今天,州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目的是要求全州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依法统筹加强彝医药管理工作,推动我州彝医药事业产业健康协调发展,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以《条例》的实施促进我州彝医药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

一是传承和保护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需要。彝医药是中医药和彝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为楚雄地区各族人民的繁衍生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明清时期楚雄就有《齐苏书》《医病好药书》《医病书》《看人辰书》《小儿生理书》等多部彝医药古籍。近代以来又先后编辑出版了《中国彝族医学基础理论》《中国彝族药学》《中国彝医方剂学》《云南彝医药》《彝药志》《楚雄彝州本草》《彝族医药荟萃》等专著。制定《条例》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彝医药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保护和创新。

二是发展我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需要。目前,楚雄州已建成医药生产企业43家,有批准文号的药品397种,其中彝药品种26个;有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院内制剂84个,其中彝药制剂29个;药品批发企业18家,零售企业1100家;开发了彝心康胶囊、民药胶囊等50多种彝药;规模化种植彝药材30万亩。彝医药已成为我州一项后续极具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制定《条例》有利于从法律制度的层面,保障和促进彝医药产业发展,从而推动我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三是推广全民健康事业的需要。2017年末,全州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1733个,医疗机构床位数16042张,有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634人。2016年8月我州成立了楚雄州中彝医医疗集团,现有167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集团,搭建了州县乡村四级中彝医协作体系。彝医药事业已成为我州一项全民健康事业,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制定《条例》对于保障和推进彝医药全民健康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是破解彝医药工作困难和瓶颈的需要。多年来,医疗机构彝药制剂配制和调剂使用、民间彝医药专长人员身份等现实问题一直制约彝医药事业发展。《条例》制定过程中,充分行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立法变通权作了变通规定,明确了“以师承方式学习彝医或者有六年以上彝医医疗实践经历,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自治州彝医药管理机构组织彝医药专家进行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彝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核准的执业地点、诊疗类别、服务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彝医医疗活动”。这一规定既确保了国家法律在我州的有效实施,又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州彝医药发展及彝医医师资格认证问题。

二、扎实推进,用实际行动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条例》是规范我州彝医药人员、机构、执业行为、发展彝医药事业的基本法律依据,对于进一步强化彝医药管理工作和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要将贯彻实施《条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指导监督,组织和协调好配套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各县市主要领导对贯彻落实《条例》负总责,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执行好《条例》的自觉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增强推动彝医药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全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一要加强学习。制定并组织实施学习、宣传《条例》行动计划,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法制观念。二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采取讲座、论坛、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要把《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到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让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监督《条例》的实施。三要加强指导。法制部门和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推进《条例》的普及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要发动乡(镇)政府、社区、村居委会,采用各种方式组织学习《条例》,培训有关人员;要把《条例》下发到基层单位,形成全社会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通过培训、学习,促进《条例》的有效实施。

三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当前在发展壮大彝医药产业过程中,我们还面临着许多艰巨的任务,管理水平、各项配套措施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在学习贯彻《条例》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细化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条例》实施工作,把《条例》实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做到“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制定具体目标和工作方案,细化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州、县、乡三级统筹联动,构建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找准切入点统筹推进实施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的战略部署。州委提出“1133”发展战略。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各县市要把打造“三张牌”和“1133”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聚焦全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的“健康生活目的地”,实施好健康医疗服务、健康养老养生、健康旅游、健康运动、健康农业、健康林业、健康环境等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一要制定和落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各种优惠政策,为产业发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二要尽快出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配套文件。目前,州卫计委已组织牵头完成了9个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并将于近期印发实施。请涉及制定配套文件的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6日下发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配套文件的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制定配套文件,15个配套文件务必于今年年底全部出台,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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